【编者按】4月26日,省高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22年第 一次会议,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司法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,回 顾总结 2021 年及过去三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成效经验,分析形势任 务,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改革工作。省高院党组书记、 院长、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。现将会议 主要内容予以刊发,请各级法院根据会议精神,科学谋划、扎实推 动年度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。
会议指出,过去三年来,全省法院紧紧围绕“推动实现吉林法 院高质量发展”工作主题和“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”工作目标,始终坚持“抓落实、抓督导、抓研究、抓 宣传”工作方针,以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,纵深推 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党对司法改革的领导全面加强,服务振 兴发展大局持续发力,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强化,各项诉讼制度 改革系统推进,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,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不 断深化,智慧法院建设迈入第一方阵,司法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, 呈现出系统集成、全面深化的良好势头,实现了由简约粗放到精耕 细作、由单兵突进到合力攻坚的根本转变,凝练形成了以统筹谋全 局、以创新促发展、以责任保落实、以激励聚合力、以督察验成效 的基本经验。
会议指出,当前司法改革已经从初期的夯基垒台、立柱架梁和 中期的全面推进、积厚成势,发展到如今的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 新阶段,改革高度不断跃升,改革深度持续加强,改革精度亟待提 升,改革广度充分拓展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,当前全省法院司法改 革工作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、创新意识不强、统筹协调不力、改革 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,必须继续保持改革的韧劲和锐度,采取有效 措施切实加以解决。要紧紧围绕“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” 工作主题,坚持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改革导向,突出监管到位、 责任落实的主攻方向,全面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能,确保在解决影 响全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上有新突破,努力把司法改革新 成效转化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。要坚定改革正确方向,深入学习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 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 示报告制度,把党对司法改革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。要确保改革服 务大局,自觉把司法改革工作放到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, 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,服务保障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、生态强省、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。 要坚守改革人民立场,聚焦人民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切实推进诉 源治理工作、诉服体系建设、人民法庭建设、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 民生司法领域重点改革,让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分量更重、成色 更足。要提升改革整体效能,注重前期改革与后续举措、重点任务 与配套措施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效衔接,增强各领域各环节改 革的系统性、整体性、协同性,努力推动形成改革任务协同推进、 改革举措系统集成、改革效能充分释放的改革新格局。要注重改革 成果转化,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转化为可以施之长 远的制度机制,推动司法改革向制度更加务实管用、体系更加成熟 定型发展。
会议强调,2022 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向第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,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之年,也是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,全省法 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坚持以习 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, 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、中央政法委、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关于司法 体制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,坚持“5511”工作总体思路,围绕“1313” 工作总体布局,牢牢把握“稳字当头、稳中求进”工作总要求,继续 坚持“抓落实、抓督导、抓研究、抓宣传”工作方针,以深化司法责 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为重点,更加注重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改革导 向,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,全面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能, 为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、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 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支撑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 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。要扎实推进以下七个方面 改革: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,研究制定完善司法 责任体系的指导意见,细化审判权责负面清单和履职指引,加强新 型审判组织建设,持续推进人员管理、业绩考评、履职保障等制度 改革,加快形成科学合理、规范有序、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 制。二是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,认真落实省高 院印发的试点《实施方案》和《实施细则》,扎实推进案件提级管 辖、改革再审制度两项改革试点工作,建立层级递进、指导有力、 监督有效的试点工作联动机制,确保此项改革落地见效。同时研究 探索专门法院改革工作。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, 加快完善民事案件繁简识别、程序分流适用、资源统筹调配、案件 质量监管等制度体系,通过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、完善工作流程、科学配置资源,确保修法内容在审判实践中有效落实。四是深化执 行体制机制改革,探索建立执行工作双重领导体制,健全完善执行 工作“三统一”管理机制,深入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,强 化执行权监督制约,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。五是 巩固深化“一站式”建设成果,紧紧围绕集约、集成、在线、融合 的发展方向,持续推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 质增效,并积极推进多元解纷、诉前化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。 六是深化绩效考评制度改革,加强审判质量指标和业务工作“精品 工程”考核权重,将“诉—程比”指标纳入审判管理考核中,完善 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,建立法官考评委员会,完善绩效奖金分配机 制,切实发挥考核“风向标”和“指挥棒”作用。七是深化法院人 事制度改革,结合实施新民事诉讼法、审级职能定位改革,加强人 员编制和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力度,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,落实法 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配套政策,强化法官权益保障,推动司法人力 资源向人案矛盾突出、基层办案一线倾斜。
会议要求,各级法院要加强对司改工作组织领导,要将推进司 法改革同开展“标准化建设年”活动和实施业务工作“精品工程” 结合起来,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、业务工作标准化,推动吉林法院 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2-12-01 12:37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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