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通化市中院坚持执行“一盘棋”,试水执行工作“三统一”。通化市中院党组全面谋划通化市执行工作的改革思路,制定《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调整分配规则(试行)》《全市法院执行法官配备指导性意见》等系列文件,根据全市法院诉讼与执行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及员额法官数量,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、统一指挥、统一协调,动态调配执行案件,最大程度使两级法院人案大体趋于均衡。全市法院调案的基本原则是针对新收的首执案件,以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前提,对不存在不宜分流情形的银保类、道交事故责任类、物业纠纷、追缴违法所得类、罚金类共计五类案件暂行两区内定向分流原则。执行案件流出法院在立案前,宣讲异地执行案件的目的和意义,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并签署《异地执行申请书》后直接分流至流入法院驻点立案窗口办理立案。2019年3月末全市两级法院“执行一体化改革”正式开启,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统一调度的“一盘棋”大格局形成,截至6月17日,驻点法院共受理分流案件466件,结案156件。指挥体系现代化,统筹调配规范执行。通化中院持续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、精细化运行,将财产查控、评估拍卖、委托执行、执行流程节点监控、案款管理等“多、细、散”的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到指挥中心办理,最大程度上使办案人员集中精力在研判案情、查人找物、制定方案、采取强制措施等核心工作,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。此外指挥中心将网络查控、失信惩戒、限制消费、网络司法拍卖、询价评估、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等系统有机整合为整体,切实促进通化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持续加强对两级法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、终本案件的监督以及恢复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,建立执行流程节点预警、终本案件监督机制、执恢案件审查机制及查控措施动态管理机制。通过建立主要流程节点监控与督办台账、查控措施登记台账和执行案款登记台账等,对关键性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发放、查控、网络拍卖变卖时限、案款交付等多个节点提前预警,定期督办,预防超期,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指挥、调度、分析和决策功能,实现两级法院的联动配合与规范管理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10-23 10:5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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